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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时间:2017-07-28 作者:中国家谱网 点击:40次 来源: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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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未央区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自治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村民自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农村社会在更多的“自由流动资源”基础上不断地拓宽社会空间,继续发生趋于多样化的社会转型,其中最重要的表现是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城镇转移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这反过来对农村以村民自治为主的乡村治理模式产生深刻的影响。这是在村民自治研究所不应忽视的最为重要的社会背景和条件。    对于社会阶层分化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关系,所有阶层理论、政治学理论都有过深刻的研究和讨论,不论是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还是韦伯的阶层理论,不论是古典的还是当代的阶层理论,都不例外。这里对此不作深入的讨论,而只是从有关理论中引申出这样的看法:不同阶层对民主的需求和看法以及参与是不同的,这同样发生在当今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建设上。因此,对农村村民自治做出笼而统之的抽象判断,会与现实有相当大的距离,显得缺乏说服力和解释力,因为它们忽视了农村社会分化这样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特征。    在过去三十年内,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虽然没有城市社会那么显著,但是,农村社会的阶层化已是学术界所公认的,也是农村居民自身所切身感受到的。农村社会分化不仅表现在经济地位上,而且也明显地体现在权力、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上。由此,迄今为止,学术界对农村社会阶层进行了不同的划分或分类,有四大阶层、六大阶层、八大阶层乃至十二大阶层等等之说。我们在以前的调查研究中根据职业以及承载的经济资源、组织资源、文化资源等不同,将农村居民划分为七大阶层,即村干部阶层、企业老板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农民工阶层。(陆学艺,2001)这些阶层在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上都有明显的等级差别,并且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性,即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一致性。由于地位不同,不同阶层对待村民自治的态度和认知很有很大的差别,由此也影响到他们对村民自治的参与和评价。    农村社会转型的另一个特点是村民自治制度本身的外生性。村民自治制度不是村民内部产生的,而是由外部或者自上而下设计出来,然后交由农村居民去执行。虽然村民对自治有着内在的需求,而且在历史上村民也有过长期的内部自治的经历,但是,与当前进行的村民自治建设有许多差别:首先制度化水平相差太大;其次是,过去国家权力几乎没有卷入,而现在国家权力深度卷入,不但从立法上给予支持,而且在具体实施上还进行具体的指导、控制和管理;最后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起到主导作用,是历史上乡村自治所没有的。这样的转型特点显然对村民认识和参与村民自治会起到非常大的影响。    在经过近二十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经历了多次村民选举,据我们的了解,村民对村民自治的一些程序已经比较了解,而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农村不同阶层对于村民自治的效用有不同的认知,也有不同的参与程度。我们的基本假设是,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和权力地位直接左右着农村村民自治的实践进程和效果,在这个过程中村民自治成了农村不同精英的博弈平台,从而将底层民众的关注、需求以及行动边缘化。   二、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情况 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明显的,这次调查也显示了阶层分化的特点。首先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居民不但获得了非农化的权力和机会,而且其速度非常之快。这次调查显示,农村人口从事的职业相当广泛,从农业劳动者道工程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管理者、各类经济业务人员、各类专业人员、企业老板等,这是阶层分化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农村社会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企业老板的平均年收入高达94681元,农业劳动者的年收入只有7105元,相差在13倍以上。 表1 2004年农村各阶层的每人年均收入情况 平均收入(元) 人数(人) 收入标准差(元) 村干部 19322.22 9 13389.71 企业老板 94681.82 11 93268.50 农村知识分子 19736.27 59 21472.49 办事人员 17953.85 13 17312.65 农村个体商业服务人员 20473.53 210 70681.15 农业劳动者 7105.47 1530 7219.13 农民工 15123.15 314 16382.64 总计 10499.87 2146 26055.53    另一个分化发生在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本上。党员集中在干部阶层,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中党员的比例偏少。当然,这里大多情况是,由于首先是党员,所以才有机会和条件成为农村干部,或者当了村干部后,入党的机会变多了。这说明了党员成为村干部的重要条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权力资源的象征。文化资本相对来说没有党员资格配置那么偏离,但是也具有明显的阶层差别:其中企业老板和农村知识分子的文化资本最高,村干部其次,而农业劳动者的文化资本最少(表3)。 表2 您的政治面貌(%) 共产党员 共青团员 普通群众 民主党派成员 总计 村干部 88.89 0 11.11 0 100 企业老板 11.76 11.76 76.47 0 100 农村知识分子 11.63 16.28 72.09 0 100 办事人员 14.29 28.57 57.14 0 100 农村个体商业服务人员 3.30 13.39 83.30 0 100 农业劳动者 4.30 2.65 93.05 0 100 农民工 3.89 8.17 87.55 0.39 100 总计 4.70 6.56 88.67 0.07 100     图表 1 表3 您的文化程度(%) 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及其以上 总计 村干部 0 0 66.67 22.22 0 11.11 100 企业老板 0 11.76 35.29 29.41 5.88 17.65 100 农村知识分子 1.16 17.44 34.88 20.93 16.28 9.30 100 办事人员 2.86 0 48.57 25.71 2.86 20.00 100 农村个体商业服务人员 4.95 19.60 55.31 14.29 4.58 1.28 100 农业劳动者 23.15 39.72 31.18 5.50 0.44 0 100 农民工 8.17 26.85 51.95 10.31 1.95 0.78 100 总计 15.67 31.92 40.21 9.04 2.08 1.08 100    最凸现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是农民居民的主观认同。调查显示,在3500位调查对象中除了6人没有回答外,其他人都对其家庭的收入等级进行了主观归类,呈现出明显的橄榄型认同结构:中间大、两头小。尽管主观结构与客观阶层等级结构有明显的差别,但是并没有显示农村不存在阶层分化。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居民之所以有这样的主观认同,在于他们只是在村庄范围作比较,而不是在全国范围进行主观比较。即使在主观认同上,认为自己家庭属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等级的人还是比认为属于富裕和中上等收入的人多,这一点与客观等级是相一致的。当然,此次问卷调查只问了调查对象在收入上的主观归属问题,而没有在其他维度测量调查对象的阶层认同问题,显然是一大缺陷。但这并没有掩盖了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问题。 表4 调查对象自我认定其家庭的收入等级归属 收入等级户 频数 有效百分比(%) 累计百分比(%) 富裕户 32 0.92 0.92 中上等收入户 319 9.13 10.05 中等收入户 1599 45.76 55.81 中下等收入户 812 23.24 79.05 低收入户 705 20.18 99.23 不知道 27 0.77 100 总计 3494 100   三、不同社会阶层对村民自治程序的认知    虽然中国村民自治建设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所谓“四民主”环节,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村民自治更多地被浓缩为三年一度的“民主选举”。对“民主选举”的程序问题,国家与各省市在法律和法规上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也进行了多次的实践,但是,是否所有的村民对此都很熟悉了呢?他们有什么样的认知呢?调查显示,不同的社会阶层对此的认知呈现出这样的特点:共性大于差异性;越是高层,越对村民选举程序及其效果的认同越高,反之亦然。    不论对选举委员会产生方式,还是对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村主任产生方式以及选举过程的透明度等程序的认识,超半数的调查对象都比较一致。对选举委员会的组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上而下组建的,是由上级领导或村支部主导组建的,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后一种才是符合村民自治要求的合理方式。事实上究竟如何呢?调查表明,除农民工外,其他阶层中有超半数的人认为,村民选举委员会还是通过后一种方式组建的,即通过全体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见表5)。同样,大部分阶层中有超半数的人认为,不论是初步候选人还是正式候选人和村主任的产生都是依照村民自治法的要求产生的,也有超半数的人对设立秘密投票箱和秘密投票持肯定的回答。    但是,相应的回答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阶层差别。首先,越是地位高的阶层,越是与村民选举有直接关系的阶层对现行的村民自治选举程度的认知和认同水平越高,村干部对程序的了解程度是最高的,对大部分选举程序都是百分之百的了解;其次是企业老板对程序的了解也比较高。相对而言,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对程序的了解程度是最低的。比如,农民工中有42.61%仍然不清楚村民选举委员是如何产生的。村民自治实践已经搞了二十年左右,但是还有相当比例的人对程序还不了解,说明村民自治程序的宣传还需要加强。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农村知识分子的了解程度并不高,这背后的原因有待深入探讨,也是相当有价值的一个问题。(见表5到11)第二是,地位低的阶层对村民选举程序持有一定的怀疑,或者,凡客家谱网(http://www.fankhom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未央区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公司,选择凡客,等于选择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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