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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时间:2017-07-28 作者:中国家谱网 点击:40次 来源: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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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陇县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修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征地政策文件的要求,政府部门一定要把好土地的用途管理关,严格限制土地征占,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制订多种征用政策,制定政策的核心依据是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利益和未来的发展:    一是采取公平补偿的原则。对国家重点工程、公益性建设等具有强制性的国家征地,应提高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补偿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的年产值倍数来测算的,没有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担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更没有体现土地市场的供需状况,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在今后的补偿中,必须考虑为失地农民参加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提供一定的保障,降低因征地带给失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风险。    二是因地制宜地选择多种土地征用形式。如,国家征占土地用于纯粹公益性项目后,为了保证农民的长期利益,应根据具体情况,从土地资产的收益中,切一块资金用于定向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保基金。对于交通设施等准公益性的占地,在充分尊重各地干部群众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可准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入股,长期分享土地的增殖收益,以防止出现失地后没有保障的问题。对不具有强制性的工商业经营性用地,可引入竞争机制和谈判机制,由工商企业和集体所有权主体谈判,而且必须公示,不能搞黑箱操作。工商业用地也可实行租赁,由转让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向企业收取租赁费,以用于解决失地农民长期保障的问题。如重庆合川县通过租赁方式,农民不仅每月能从农场主那里获得租金,同时还能进农场打工并获得一份工资收入。又如浙江义乌,用土地补偿款为失地农民投保养老保险;广东南海建立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尽管让农民分享土地非农化增殖收益渠道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农民应该参与土地的增殖收益分配,这是一条长久之计。这样既可以搞活农村经济,扩大农村人口的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推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三是要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应有的权益。征地方案及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与农户见面,同时要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和土地征用司法仲裁等制度。参与听证的必须有即将失地的农民代表参加。论证内容包括:对失地农民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以及这些困难可能对其生存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补偿等;如果是新开发区,必须论证下一步的发展能否为失地农民提供必需的劳动岗位或就业渠道;土地交易中应该执行和补充哪些相关制度和政策,以保证失地农民得到相应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必须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对条件不具备的,可能对农民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地方,不能强行征地。    最后,为了把好事办好,任何新政策的出台都必须做好宣传,让农民知晓,让农民参与。必须做好失地农民的思想工作。要认真详细向群众解释说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让农民亲自参加讨论,引导农民着眼长远利益,以大局为重,协助配合政府完成征地工作,乡村两级组织在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切实解决群众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强化全程监督,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款不仅是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而且更是其创业资金。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到位,对失地农民至关重要。《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因此,必须强化监督措施,确保补偿费足额到位、规范使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三点:①土地补偿费筹集到位。征用农民的土地,不能重征用轻补偿,征用与补偿要齐头并进。政府部门征用农民土地时,必须履行征用合同,按时兑付土地补偿费,做到诚信于民。②土地补偿费分配到位。成立土地补偿费监督机构,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是监督各级把该发的钱是否及时足额发给农民,那个环节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土地补偿费按规定落实到位。③民主决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对分配到村的土地补偿费,采取民主表决方式决定其分配和使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最后以村民会议的形式进行表决,予以实施,让决策在最大程度上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不仅要监督村集体组织把该发的钱发给农民,而且对村集体拿土地补偿款进行的投资行为也要进行严密的监控。     监督职能的发挥要求尽快完善村民自治,让产权主体真正负起责任来。失地农民问题已触动了中国农村的深层矛盾。 从现实的情况看,村级组织在征地补偿费分配的过程中问题非常多,黑箱操作、腐败贪污等现象不一而足,也是造成失地农民不断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失地农民问题解决的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完善基层民主建设来改变目前监督缺席的状态。   4、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农村土地负载着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失地后应该加以补偿。不少地方,偏向货币安置,认为能减轻国土部门和用地单位的工作量和安置带来的压力,失地农民往往从眼前考虑,也容易接受。但事实上有限的安置补助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失地农民长期稳定的生活出路问题。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差,对市场的应变能力有限,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长期生活保障。加之部分农民缺乏长远打算,往往在短期内把有限的安置费用完后,相当一部分人可能落到生活无着的困境。因此单纯提高补偿标准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长期发展的问题。    在补偿问题上,国家和农民都希望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根据笔者对失地农民的抽样调查,77%即大多数农民都倾向于长期安置。尽管调查对象中,许多人在80年代就失去土地,当时补偿费拨给了安置他们就业的企业,由于效益不好,没几年他们就成了下岗职工,目前则主要靠不足200元的“低保”生活费维持。但他们仍然倾向于安置就业,而不是“买断式”的一次性补偿。他们的选择反映了失地农民对保障的渴望,因为后者难免坐吃山空,缺乏安全感。    因此,安置要着眼于给失地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重点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这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危机的根本目标。政府部门应从转变观念和采取措施两方面展开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失地农民转变观念,让失地农民靠城吃饭,围绕城市服务做文章,宜工则工,适商则商,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鼓励他们走自谋职业道路,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二是要像关心城镇下岗职工一样关心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享受的优惠政策,尽量让失地农民也可以享受,全力支持失地农民再就业。同时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力图多渠道、多途径的安排就业。一些有条件的用地单位,在适当就业培训后,优先招收被征地的劳动力进生产企业就业。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由政府劳动部门负责,统一进行就业培训,统一安排包括劳务输出等就业方式。这种做法,由政府负责,农民更放心。三是通过有组织地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失地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增强就业适应能力。特别是村级组织要重点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将闲散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从事社区家政服务、服装加工、饮食、运输及物流配送等工作。具有一定资质和技术的公司,可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属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绿化等工程项目,承接落户单位的诸如卫生、维修等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而且还可以扩大就业机会。   5、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我国的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大都市建设日新月异,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在做贡献,是农民降低了城市化、现代化的成本。城市化在推进,土地在升值,但农民并没有从中得益,这样的现状必须改变。政府部门在鼓励失去土地的农民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同时,应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让失地农民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对失去土地后的养老问题的担忧。    保障基金筹集的基本原则,可模仿城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即由政府、集体、失地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政府承担的部分可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增值收益中列支,或安排专项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可视其具体经济状况在安置补助费中扣除。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作相应的调整,使失地农民既履行应尽的义务又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对超龄不能办理和接近投保最高年龄的,根据具体情况,可考虑由村集体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以此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      另外,也可以根据征地用途的不同、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保障形式妥善安置,保证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各地探索的做法较多:一是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比如,浙江嘉兴市对16周岁以上、符合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由劳动部门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二是参加商业保险。如,苏州市对保养人员采用商业保险办法实行保养安置,由负责征地的单位为保养人员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按月发放保养金。三是建立小城镇社会保险,这一工作在部分地区已经试点,如上海正在推行。具体做法是“24+X”,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镇保”的基本费率为它的24%。“X”是补充保险,企业和个人在参加“镇保”并按24%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保费后,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缴纳补充保险。   6、发挥集体资金优势,进行社会化投资,实现富民强村     针对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补偿费较多的优势,政府可引导农村集体用土地补偿费进行社会化投资,让土地补偿费得到最大限度的增值,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失地农民收入水平,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安置方法。如,在经济较发达的工业园区,投资修建通用厂房、在学校集中的地区修建学生公寓、在商贸区修建铺面……对外租赁。村集体富了,就能在扩大再生产的同时,积极解决村民的生活问题。不少地区的城郊农村,就是通过资本经营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民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如,定时发给村民粮、油等食品,对55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等。让农,凡客家谱网(http://www.fankhom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陇县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公司,选择凡客,等于选择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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