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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家谱设计

时间:2017-07-11 作者:中国家谱网 点击:9次 来源: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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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家谱设计

    兴平家谱设计当中失败,民众通过各种行动策略得以非正式性地改变、突破制度原本的边界。制度实施受到非制度性因素影响,反过来为其作用对象所用,“制度识别能力”由此得到弱化。这构成了制度的一种被动的思考机制[玛丽·道格拉斯认为,制度本身并非可以进行思考的行动主体,但通过对事物加以分类和类比,并赋予道德和政治内容,制度本身就储存了信息和规则,选择了一部分事物,记住了一部分,遗忘了另一部分。这构成了“制度如何思考”的机制(M. Douglas, 1986: chap.3、6&8)。在我国,民间宗教信仰并未被国家制度赋予政治合法性。宗教的制度思考机制意味着地方传统信仰若要合法地存在和发展,就需采取某些特殊的策略、方法和途径。我认为道格拉斯讨论的只是一种主动式的制度思考机制,这里阐明的是一种被动的思考机制。]。它的形成是基层权力与民众共谋的结果。   这说明了在当代中国农村,民众拥有一种可以跟国家进行抗衡和谈判的博弈能力,有着能抵制国家和基层权力的聚合型权力,而不仅仅是国家权力治理的目标客体。 以权力为焦点的宗教社会学研究表明权力是可以进行磋商的(R.Wuthnow,2005)。基层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和代理者,扮演着“缓冲器”的角色,同时代表国家、自身和当地社会的利益。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它不会也不可能过于严格地去推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避免引起民众的集体抵制。这样的结果是形成了民众与当地政府的共谋局面,共同欺瞒的对象则是中 央政府。老百姓的集体“刁蛮”和基层政府的有限权力,使得按照国家规定来说需要拆除的宗教活动场所也未能拆除。为了维护地方形象和稳定局面,基层政府即使遇到了诸如违规建造宗教活动场所之类的问题,也会隐瞒或者通过变通的方式来解决,而不会向上级汇报。即使他们有志于去执行某些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而形成的计划和决定(譬如拆除民间乱建的寺庙殿观),也会在具体的实施中遭遇变化,产生目的性行动的非预期后果。对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宗教部门会仅仅向县级党委汇报,县级党委基于各种考虑,如果不是特别重大的问题或已被媒体揭露,就不会再向上汇报。在这样的情形下,折衷、变通和妥协便成了基层政权行之有效的重要策略。基层政权之所以这样做,并保留着实施强制手段(暴力)的权力,在于民众虽然在很多方面违反了国家制度法规,但并没有威胁到基层政府的稳定逻辑——而追求稳定是基层权力运作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没有真正挑战基层政权和国家的权力和权威。   社会学的制度学派认为,“制度是政治和社会互动的产物,并不意味着会必然地按其所预期的方式改变社会”(Soltan, K., 1998)。这里对三仙观(殿)修建故事的分析试图进一步表明,改变和形塑社会构造的是制度和权力的实践逻辑,宗教制度和相关权力的有效性取决于信仰的相关现象和事件在社会空间中的发生位置。制度/权力的实际运作而非其文本本身,才会真正影响、形塑民间信仰的实践形态。   (四)初步结论   两处三仙观(殿)的修建故事表明,民族国家、基层政权与地方民众都拥有存在一定边界的权力,都有各自的运作机制、权力技术或行动策略。民族国家的制度和基层政权的权力都有被利用、悬置和架空的时候。基层政权与民众形成了既对抗、斗争又相互融合、妥协和媾和的制衡关系。前者的行动主要遵循稳定逻辑,将自身的“压制性权力”转化成了与后者相配合的“共谋性权力”,这成为信仰合法化和信仰空间再造的重要前提条件。行动者不是彻底的结构信徒(structure-follower),社会控制和社会支配也从来不是绝对的。制度作为一种结构性因素,其逻辑在于行动者被制度约束的同时也被制度赋权。制度的编码方式并不能决定民众的解码方式,反过来甚至还会激发民众对传统的新的解码。民众作为政治权力的被支配者会反过来利用权力支配者的资源,采取各种灵活机动的行动策略来获取、增强自身信仰的合法性,最终得以改变其被动处境,实现再造信仰空间的目的。   社会学对宗教信仰中的行动/结构研究存在两个路线:一是以宗教信仰本身为分析对象来研究社会行动,强调宗教信仰与社会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上升到群体的宗教信仰对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的解释能力。这样的思想渊源是韦伯,关注宗教信仰对社会行动的影响,后者继而作用于宏观层面上的经济和社会。宗教的经济社会学尤其注重宗教与经济行为之间的亲和性(R.Wuthnow,2005)。二是直接以由宗教信仰所产生的行动/结构关系作为分析对象,研究那些处于实践状态之中的行动及其结构关系,即本文的分析路径。这个路径得以产生的重要前提在于民间信仰的政治属性。尽管民间信仰在中国民间社会普遍盛行,但仍然带有非法性和违规性(illegality & illegitimacy)的特征(Chau, 2005)。民间信仰的模糊属性和边缘地位,使其要获得合法性和正式承认需付出额外努力。譬如,建立起自组织以增加与政府谈判和协商的能力。区域性越强的地方信仰,越需要寻找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合法存在的根据。   现代化的改革者将民间信仰看作是创建一个理性的“祛魔”社会的主要障碍之一(P. Duara,1991),但现代性、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力向社会的推进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限度。前者事实上并不能完全地渗透到乡土社会,而这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地方社会抵制国家控制的结果。基层政府虽然拥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但受到诸多约束,且缺乏去占领文化阵地的动机和动力。在民众不违反“原则”、地方社会能维系稳定的情况下,基层政府承认信仰及空间的合法性,“授权”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基层政权与民众之间通过反复斗争之后达致的是一种合作的共谋局面。可以称这是一种交换的结果,无论是权力交换稳定,还是暴力交换妥协。总之,正由于不同主体之间动态的互动和博弈——如同所有形式的社会互动一样,恰恰是一种相互钳制对方行动的社会互动和实践活动——形塑了民间信仰的当代意义,共同建构了信仰的现实空间秩序。   五、扩展讨论:迈向动力学的民间信仰社会学   (一)超越静力学,迈向动力学的新路径   社会学的民间信仰研究实际上可分为两条路径(见图3)。路径Ⅰ是在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下,以信仰本身为分析对象来研究国家与社会(一般即乡村社会)、国家与民间信仰、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诠释框架并不足以解释行动者如何在实际的关系结构中创造出国家所认可的信仰空间。将“国家”视作与“社会”相对应的统一概念缺乏对实践的考量,排除了“中央”与“地方”这对重要的概念和关系。因为中央政府与基层政权在诸多问题的立场 上和实际行为的导向上并不能协调一致。不同级别的政府在科层制内部所占据的结构位置不一样,面临的行动环境也不同,同时还有着存在差别的目标追求和行动逻辑。这种张力无法回避和消解。因此,国家/社会关系的分析工具有其缺陷。中国转型社会的经验事实提供了以信仰为载体、以行动与结构/制度之间的关系为分析对象来剖析民间信仰及信仰空间所蕴涵和体现出来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可能性。   如图3所示,民间信仰在路径Ⅱ那里被加以虚线框而不是实线框,表示它不再是分析的对象和研究的核心,而只是具体研究得以依托的载体。这条路径重视的和关注的是实践关系和实践逻辑,特别在制度/权力约束下的行动实践,故它背后所关怀的深层次问题是社会学创始至今的行动/结构关系命题。虽然结构因素同样是分析时不可回避的重要变量,但当一个处于转型当中的社会尚未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和成熟的社会运行机制时,结构并不构成行动的主体根据,甚至不会是行动的突出条件。目光聚焦行动者的主体性和能动作用,也即彰显社会实践(而非文化实体)的意义。研究的视野也就从文化实体转向了社会实践,研究者要去探索的则是表象背后深层次的结构/制度特性及其运作逻辑、行动者及其行动策略。这就是我所提出的民间信仰社会学的路径Ⅱ,具体的分析框架则是场域视角[场域是一个极具隐喻意义和修辞色彩的术语。布迪厄(1998:133-134)指出,“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现实的就是关系的……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实际上,与其说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一个西方理论,还不如说它是一种分析问题的普适性的思维方式,即一种社会本体论的关系主义视角(诸如资本、资源和地位之类的概念在布氏那里均为关系性概念)。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不同位置和利益的关系。场域的实践逻辑要求对社会实践的阐释建立在相对位置和利益之间的关系而非个体之上。本文的 “(民间信仰)场域” 概念是指不同位置及位置之间的关系的系统。限于篇幅,本文不对布迪厄的场域理论进行深入阐释,相关知识参见布迪厄、华康德,1998。]。这个路径及其“实践社会学”(孙立平,2005)取向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如今改革将近30年,中国社会转型的各种机制及其效应都已开始逐渐明朗,学术界对转型议题虽尚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但对目前中国社会加以整体判断的“转型社会”这个提法已经达成了一致认定。于是有学者很有信心地指出:“时至今日,未必有人再来质疑‘转型社会’的提法了”(沈原,2006)。题中之义则是,探索社会转型的实践逻辑与社会事实的真实面向显然应当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学的任务和目标。社会转型是许多现象和问题得以产生的根源,对于社会学的知识生产来说更具有重大意义。这个意义尤其体现在社会学敏锐地把握由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结构和制度变迁及其实践形态,捕捉并解释由此产生的新的(有时甚至还是奇特的)事实和问题的能力上。]。 路径Ⅱ的提出首先将以往不加区分的统一“国家”进行分解,划分为中央政府和基层政权两个级别,用“民族国家-基层政权-行动者”的结构关系替代国家/社会关系。国家/社会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屏蔽了行动者的能动行为对结构的消解作用和更为复杂的现实关系。在路径Ⅱ的视野下,包括法律力量在内的国家权力、基层干部与作为行动者的民众会在一些场景(譬如当政府派出人员下乡去干预寺庙殿观的修建、民众被召唤到派出所接受审讯的时候)中直接相遇、打交道,展现出实践中的、面对面的国家/社会关系。这,凡客家谱网(http://www.fankhom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兴平家谱设计”公司,选择凡客,等于选择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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